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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9 03:45:10 浏览量:

  前不久,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公示★★■■★,拟以协议方式出让杨浦区定海社区H4-10地块。现如今★★◆◆,该地块确定被中建壹品拿下,未来继浦江之星项目后◆★◆★■◆,中建壹品又将为杨浦滨江带来新的住宅产品。

  (1)地块内有1栋杨浦区文物建筑:日商公大第一纱厂高级职员住宅3号住宅(平凉路2767弄职一弄9号),建筑面积约196㎡,实际使用人应按区文旅局的审定方案出资修缮■★。

  4、绿化建设要求。本地块配套绿地率不少于 15%,建设标准每平米不低于1000 元★★◆◆■◆。绿化种植要求具体按照《上海市绿化行政许可审核若干规定》(沪绿容规[2018]6号)执行。

  (2)根据沪建旧改联[2023]94 号文,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自持不低于4283平方米以上的住宅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

  项目南侧即为平凉路第四小学,还有杨浦滨江实验小学■◆、平凉路第三小学、东辽阳中学等教育资源环伺。医疗配套有杨浦中心医院、定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大型商业配套有上海国际时尚中心、宝龙旭辉广场等。

  于是■★,启动了这一田野调查项目,采访十余位老人,专为此地著有一部宝贵的口述史,去年该书完稿出版,有兴趣了解历史的朋友可以专门去读读看◆◆★■。

  (4)肌理保护范围内建设活动确因历史风貌保护需要★■■,建筑间距、退让■◆★◆■、面宽、密度等无法达到相关技术规定要求的,可以经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专家委员会论证后,具体以建设项目规划管理阶段审定的方案为准◆◆■★。

  最新消息:中建壹品杨浦东外滩项目启动!整盘产品为高层+风貌!项目案名为■★■:中建壹品·外滩源著预约热线月开放样板间,年底入市!风貌产品预计明年上半年入市!

  6◆◆◆、绿色建筑标准。在符合风貌保护要求的前提下,新建建筑应按照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设计建设(沪建建材〔2021〕694号文)■■,并取得绿色建筑一星级评价(绿色建筑评价分为竣工评价和运行评价),具体以审定方案为准。

  2021年3月■■,平凉路2767弄开启动迁改造◆◆★◆,彼时,复旦大学新闻学院的张力奋教授认为对于 2767 弄这一类小区,作为与上海工业区相关联的重要地段,将其人文历史特别是普通民众的日常生活史★★■◆,记录下来,极有意义极有必要。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五条“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改变而改变”等相关规定,若该地块产权出售或股权转让时,该文保点须由国有企业承接■◆◆★★。

  (1)配建不低于住宅地上计容建筑总面积5%(2587.65平方米)的公共租赁住房◆◆★◆■■,装修标准和设施配备需达到公共租赁房直接供应的要求,具体内容及要求以住房保障机构审定为准,建成后成套无偿移交给杨浦区住房保障机构或者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

  当然★★★■■■,如果用更熟悉的名字去称呼这块宅地,那就是【平凉路2767弄】,而追溯历史,解放初期这里是国营上海第十九棉纺织厂,最早则为日商公大第一纱厂■■。

  (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使用人负责修缮、保养”,“对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应当报登记的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第二十四条“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不得转让、抵押★■◆★■★”■■★◆,以及第二十六条◆★■◆◆“使用不可移动文物,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负责保护建筑物及其附属文物的安全■★,不得损毁、改建、添建或者拆除不可移动文物◆■■”等相关规定,在土地出让、周边建筑拆除以及后续管理中,需做好文物建筑的保护工作★■■◆★,及时告知相关责任人文物保护的义务。不可移动文物的所有人、使用人发生变更时■◆■,应当及时向区文旅局备案。若有相关工程涉及文物建筑,必须向区文旅局进行项目申报。

  5、装配式建筑建设及管理要求。装配式建筑要求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旧改项目土地出让涉及相关建设管理要求的通知》(沪建旧改联〔2023〕94号)执行★◆★◆◆,具体以审定方案为准。

  项目北侧分布有杨浦滨江壹号、保利珑誉、龙光天境等新盘(即所谓的爱国路三兄弟),目前均已售罄。目前周边唯一在售项目为缦云上海三期,距离项目1公里左右。

  根据出让信息显示,定海街道154街坊,地块东至军工路(中环)、西至规划白洋淀路、北至长阳路,紧邻地铁12号线爱国路站,交通十分便捷◆★■■。

  如今这块土地的出让★■,也宣告又一块铭刻百年历史记忆的土地将迎来新生■■◆,我们一起来看地块详情

  沿西侧中环往南1公里★◆★■◆,可直达黄浦江畔★◆★◆◆◆,波阳公园■◆◆、杨浦公园、杨浦体育馆等均可以满足日常景观休闲需求。

  该地块为风貌旧改地块,土地面积2.59万方,容积率2.0,建筑面积5.18万方,出让价格375805万元★◆,楼面地价72549元/㎡。

  (3)文物保护点可结合所在规划地块的建设开发予以保护更新,应按照《上海市文物保护条例》及相关规定程序审批■■◆★■,并以建设项目规划管理阶段审定方案为准★■。需要保留的历史建筑结合实施方案进行细化甄别,采取保护修缮、保留改造★■◆、更新改建等保护更新方式◆★◆■,具体以建设项目规划管理阶段审定的方案为准◆★◆◆■。道路红线内的历史建筑结合出让地块规划管理阶段方案统筹考虑◆◆★◆★◆。

  (1)出让地块内应成片保护空间肌理格局◆■★,需结合实施方案确定肌理保护范围■★◆■■◆,肌理保护范围占地块用地面积的比例不低于50%,具体边界以建设项目规划管理阶段审定的方案为准★◆■★。肌理保护范围内,建筑密度原则上不得低于45%,建筑高度按檐口高度控制,建筑高度整体控制为12米,局部确需提高的不得超过15米,并以建设项目规划管理阶段审定的方案为准。肌理保护范围属于“各类保留保护建筑用地”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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